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时间:2016-05-18 访问量:1546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一、实施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10项项目名称: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实施机关: 地方残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4号)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具体措施扶持盲人按摩人员举办个体、私营及其他形式的按摩机构;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开办盲人按摩院、所,集中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就业。
二、实施主体:县级残联
三、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信息进行比对,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发许可证;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对涉及许可证的问题,给予明确回复;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四、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 符合法定条件未受理、未办理的情形;
2、 不符合法定条件受理、办理的情形;
3、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权力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4、 在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失职、渎职情形;
5、 出现的腐败行为;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五、申请条件:
1、符合当地残联、公安机关、卫生、工商部门对保健按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机构名称必须是“盲人保健按摩机构”;
3、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4、持有招用盲人保健按摩人员的劳动合同书;
5、按摩床位要开放、被褥要清洁干净、具有相应的消毒器具。
六、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保健按摩师》。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相关证明。
七、流程图(见附件)
八、办理时限: 5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无
十、决定证件:无
十一、年检要求:无
十二、注意事项:无
十三、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3:00——6:00(夏季)
十四、办理地点:经营所在地县残联
十五、咨询电话:0937-2666961
十六、监督方式:
(一)监督电话:0937-2666961(酒泉市残联教就科)0937—2654564(酒泉市残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