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10-19 访问量:1259
酒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酒泉市残疾人联合会为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财政全额拨款县级群众团体。其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和计划。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加强信息化建设。
6.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负责对基层残联、残协和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发挥协调、组织和服务作用。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残疾人联合会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教育就业科和康复科,核定事业编制12名(含工勤编制1名)。另下设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52.96万元,支出总计1010.7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59.25万元,增长17.82%,支出增加44.22万元,增长4.5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省级下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百千万”工程补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2017实施了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康复服务百千万项目也全面启动。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5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17万元,占96.03%;其他收入41.79万元,占3.97%。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88万元,占23.53%; 项目支出772.88万元,占76.4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45.04万元,较上年减少7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中央下拨的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百千万”工程补助资金及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资金尚未支付完毕,另由于部分专项资金项目未落实或是年底时间因素,资金未能下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6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2017年省级下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百千万”工程补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42万元,增长73.95%。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及升级专项投入残疾人事业发展。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2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7实施了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康复服务百千万项目也全面启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01万元,增长74.05%。主要原因是用中央转移支付及上级下拨资金安排的项目予以落实。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2.68万元,占8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8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上级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88万元,占0.98%,和年初预算持平;其他支出108.21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其他收入,而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列在其他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6万元,较上年增加16.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93.95万元,较上年增加198.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安排的残疾人事业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物业费、邮电费、个人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残联组织地州市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交流合作产生因公出国(境)费4.36万元,此项支出已做了预算追加并批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而单位参加车改,原有公务用车已拍卖处理,单位公务用车不再产生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36万元,主要是用于省残联组织地州市残联理事长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交流合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6万元,主要原因同上,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我单位无产生公务车购置费。
因单位参加车改,原有公务用车已拍卖处理,故不产生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残工委2017年工作考核组和陇南市残联系统来我市参观考察,费用支出和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5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2人, 2017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66元,无车均购置费和车均维护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物业费、邮电费、个人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6.34万元,增长27.63%,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4.36万元及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正常运转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中残联划拨的康复服务流动车。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社区康复站康复训练器械和电子商务培训服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来源: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