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上报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时间:2021-03-29 访问量:3922
关于对拟推荐上报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第二季度国务院残工委将对“十三五”期间为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按照省政府残工委推荐要求,根据各县市区残工委上报的推荐对象,经市残联党组研究,拟推荐肃州区政府残工委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市残联康复科科长许艳红同志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工作个人;拟推荐瓜州县沙河回族乡残疾人专职委员陈永勤为专职委员先进个人。现将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表彰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表彰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程序推荐省政府残工委。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肃州区政府残工委:在“十三五”期间,肃州区政府残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残疾人事业和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优先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残疾人脱贫攻坚和残疾人小康进程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残疾人康复、维权工作呈现新局面,扶贫教育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扶残助残成为新风尚,残疾人康复托养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区残疾人各项事业呈现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的态势。
许艳红,女,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九三学社,肢体三级残疾。该同志自1999年7月到市残联工作以来,克服身体不便,勇于开拓,甘于奉献,认真钻研业务工作,积极践行人道主义思想,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密切联系残疾人、真心服务残疾人,成为残疾人及其亲友公认的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特别是在担任康复科科长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省市残联下达的各项康复任务,指导县市区认真抓好康复服务工作,成为酒泉残疾人事业的行家里手、残联工作的多面手,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精准康复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6年被评为甘肃省康复工作标兵。
陈永勤,男,汉族,1979年12月出生, 2011年至今担任瓜州县沙河回族乡残联专职委员,在工作中他求真务实,兢兢业业,认真开展扶残助残政策宣传,入户开展动态更新调查,上门筛查残疾人康复需求,开展残疾人证年审等工作,全心全意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打开了回族乡残疾人工作的新局面。他身残志不残,自立自强,坚持创业谋发展,带头大力种植枸杞40多亩。由于带着假肢,他比平常人付出更艰辛的努力与汗水,每天早出晚归,辛勤劳作,坚持科学种植,优选品种、打好根基、把握好管理关,每年枸杞年收入10万余元。为扩大销路问,他创建了电子商务销售网店,不仅销售自己家的枸杞,更是为其他村民家中的枸杞销售开拓了销路。他热爱生活,爱好广泛,擅长刺绣,他的刺绣作品闻名于全乡,靠刺绣也增加了自己的收入。在自己勤劳致富的同时,为少数民族乡镇残疾人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乡建档立卡86户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2018年被评为甘肃省级优秀专职委员。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部门:市残联办公室
电话举报:2654564
邮政编码:735000
酒泉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