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惠及重度残疾人群
时间:2017-03-21 访问量:1239
酒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惠及重度残疾人群
3月9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酒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将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中。
本《办法》对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履行义务能力方面进行了明确。其中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群包括了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群包括了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救助供养内容与标准、救助供养申请审核审批、救助供养机构与资金、法律责任等。
来源:市残联 李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