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残联对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经费补助
时间:2016-07-22 访问量:1226
酒泉市残联对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经费补助
为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为各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补贴”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加强残疾人司法救助、司法援助和司法服务,建立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和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补贴”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的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促进各级法律援助部门把残疾人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继续推动将保障残疾人权益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今年4-5月份,市残联专门对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全市援助残疾人法律案件进行了统计。经统计,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51件。为全面推进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使更多残疾人权益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保障,经市残联研究决定,共为各级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51例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3.06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
来源:市残联 孟丽娟)